阅读历史 |

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1节(2 / 3)

加入书签

圈,一天能赚三个工分。放寒暑假和农忙假的时候除了打猪草还下地,每天有七个工分。

朱春花时常请假不上工,上工就做点轻省活儿,平均一天能有五个分工就不错了。

朱春花涨红了脸,两手一叉腰,正要跟大虎媳妇对喷,晃眼看到一辆自行车从远处过来,骑车的人穿着红色上衣,看身形是个女的。

这年头自行车本就稀罕,整个李家庄大队也就队长家和在城里当工人的赵胜利家有一辆。更不用说女人骑车,还能有红衣服穿了。

朱春花不用多看就知道那人是自家小姑子。

她顾不得跟大虎媳妇呛声,抬起手作喇叭状,对着远处大喊:“玉芬,是不是玉芬?”

大家纷纷直起身子,朝那边望去。

骑自行车的人越来越近了,听到声音,朝这边挥了挥手。那可不就是李玉芬?

“这还真是白天说不得人,晚上说不得鬼。说李玉芬,这一年也回不了一次的李玉芬竟然就回来了。”刘嫂子嘀咕道。

不管背地里怎么议论李玉芬苛待亲生女儿,因李玉芬嫁进了城,自己还成了工人,村里人一向巴结她的。

那边靠近田梗的人已招呼上她了:“玉芬妹子,你怎么回来了?”

李玉芬笑着对那人点点头,在朱春花身边下了车,对她道:“嫂子,我来接小余回城。”

她的目光在麦田里逡巡一圈,问道:“小余呢?”

朱春花心里有些忐忑:“她有些不舒服,回去了。”

虎子媳妇可不想让她糊弄过去,叫道:“小余刚才中暑了,你嫂子送她回去了,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。”

众人觉得小余好歹是李玉芬亲闺女,母女俩再不亲,她也不会放任哥嫂蹉磨她。李玉芬能清楚些女儿在舅舅、舅妈家是个什么情况,敲打敲打哥嫂,盛景的日子也好过些。

朱春花连忙道:“醒了,没事了。我叫她在屋里躺着呢。”

说着她又问:“玉芬,你刚才说,要接小余回城?”

盛余今年也快十七岁了,朱春花正托媒人给她在城里寻摸对象呢。盛余的亲事如果由李玉芬张罗,到时候彩礼钱是多少,还不是李玉芬和那头的人说了算?万一他们瞒下一部分呢?

所以朱春花就想自己张罗张罗,好歹心里有个底。

李玉芬笑道:“我先回去看小余,等你们下工了咱们再细聊。”

她在人群里找到李先进:“哥,我先回去了啊。”

说着她挥挥手,骑上车朝李家方向去。

朱春花可不放心让李玉芬跟盛景母女单独说话。

她好不容易把盛景养这么大,眼看着就能拿一大笔彩礼钱了,可不能让李玉芬在她眼皮子底下捣鬼。她这个小姑子,能嫁进城里并在婆家站稳脚跟,心眼跟筛子似的,也不是什么厚道人。

她跟李先进道:“妹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,我请会儿假回去张罗晚饭。”

李先进点头:“去吧。队长那里,我帮你请假。”

朱春花急匆匆地追着李玉芬的身形跑了。

……

“接我回城?为什么?”盛景打量着原主这位形同陌路的便宜母亲。

一场车祸,她由大好的二十一世纪社会女青年穿越到了一本书里,成了小说里名叫盛余的女炮灰。

李玉芬为什么接她回城?小说里写得清清楚楚。那是因为小说二号女配,也就是李玉芬的大女儿盛琳高中毕业要下乡。

盛琳不愿意去,就借口她谈了个大院子弟对象,窜掇亲妈来接妹妹回城,顶替她下乡。

李玉芬从一个农村姑娘借嫁人完成了阶级跳跃,自然希望女儿借嫁人再让家里完成第二次阶级跳跃。因此盛琳一说,她就答应了。

“瞧你说的。你是我亲闺女,只是替我在你外婆面前尽孝,这才把你放在乡下。现在你外婆不在了,我接你回去不是应该的吗?”李玉芬嗔怪道。

这话不说盛景,就是朱春花听了都不信。

真有这个心,早干嘛去了?李老太可是去世两年了。

“不必了。”盛景淡淡道,“我在乡下呆着挺好,就不去打扰你们了。”

虽说在乡下很辛苦,还寄人篱下要看朱春花两口子的脸色,被她算计亲事。相比起来倒不如去当知青,起码自由自在,也能自己养活自己,不用再给人白干活。

同时,还能借代下乡这事跟盛家大闹一场,与盛家断绝关系。

反正盛家人几乎没养过原主。对原主有养育之恩的,就是已经去世的李家老太太。

但看过小说的盛景却知道,盛琳要下乡的地方是连喝水都困难的大西北。

小说里,原主欢欢喜喜地跟着亲妈回了城,结果对亲情期望有多大,失望就有多大。得知李玉芬接她回城是为了让她替盛琳下乡当知青,那真是一盆冷水从头浇下,浇灭了她对父母亲人的最后一点期盼。

她也没抗争,心灰意冷去了大西北。想着从此以后她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